辽源市西安区安家街道安民社区关工委组织学生家长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
来源:未知

日期:2022-07-11

辽源市西安区安家街道安民社区关工委组织学生家长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
7月8日,安家街道安民社区关工委组织部分学生家长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基本内容,以及家庭及其社会责任。由社区关工委副主任徐莉主持与宣讲,使学生家长反响较好。

徐莉主任简述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基本框架,共九章,一百三十二条,包括立法目的: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培养“四有”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还讲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权利: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。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。

那么,就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范畴,分别宣讲了以下六项工作:一是家庭保护,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,共十项职责。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、健康、安全方面的保障等。二是学校保护,第二十五条至第四十一条。学校、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,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,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,完善安保设施,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、在幼儿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。三是社会保护,第四十二条至第六十三条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都有协助政府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,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图书馆、青少年宫、儿童活动中心都应该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等。四是网络保护,第六十四条至第八十条。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、健康、有益的网络环境和管理等内容。五是政府保护,第八十一条至九十九条。发展托育、学前教育事业、办好幼儿园等内容。六是司法保护,第一百条至一百一十六条。未成年人的心里干预、法律援助、社会调查、社会观护、教育矫治、社区矫正等内容。

通过认真宣讲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使学生家长进一步认清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。大家纷纷表示:我们一定要以法律条款为准绳,做好一个家长分内的事情,尤其是尊重孩子的人格权利,积极做好解释与沟通方面的思想工作,让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更加深入人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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